直接挂牌上市

所谓 DPO("Direct Public Offering"),就是直接挂牌上市,即证券的发行者不借助或不通过承销商或投资银行公司,通过例如 Internet,在互联网上发布上市信息、传送发行文件,从而直接公开发行公司的股票。 DPO 不像 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那样有烦琐的申报注册程序和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它可以充分利用 Internet 所提供的跨空间的优势,将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直接联系起来。

 

1995年10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发表了一份题为《利用电子媒体传播信息》的公开报告,这份报告确定了一个原则,即在纸上发送的信息也可以用电子邮件来发送,它们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效力。这份报告虽然没有具体制定出关于 DPO 的明确条文,但它允许通过电子方式传播公司招股说明书,从而标志着 SEC 在法律上认同了 DPO。

 

由于借助了网络来传递信息,DPO 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与传统的 IPO 相比,DPO 具有以下的优势:

 

1、DPO 发行的效率高

对于传统的 IPO 而言,企业上市之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审计、注册登记、申请、审批、路演等程序,前后耗费的时间较长,这往往会令小企业错过了扩张的最佳时机。而 DPO 却省去了这些烦琐的审计、申请、审批程序,利用网络进行信息的发布与反馈,在互联网上刊登“墓碑”("Tombstone")广告,通过电子邮件向潜在的投资者传送信息,同时在网上发布招股书,缩短了融资的周期,整个 DPO 发行过程可以在一年之内完成,大大提高了上市发行的效率。

 

2、DPO 发行的费用成本低

传统的 IPO ,上市企业所承担的费用一般包括四个部分:承销费用、专业顾问费用、其他必要支出、潜在费用和后续开支。据测算,以上四项开支的总额有时会占到企业融资额的20%—40%,其中仅承销费用一项就可能占融资额的10%。而 DPO 的发行无需承销经纪参与,可由企业自行完成,这样就省去了在发行费用中占很大比重的承销佣金。同时,由于信息的通知和有关材料的分发能够一步到位,特别是当有关材料需要更新和修改时,DPO 发行方式利用网络操作可以省下大量的印刷费。平均每次 DPO 发行的成本仅为 IPO 发行成本的30%左右。

 

3、DPO 的限制条件少

首先,企业在 IPO 发行之前要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达到上市条件后,企业股票才可能发行上市;其次,IPO 发行的过程中会受到多重监管和限制,承销经纪必须根据 FINRA - Financial Industry Regulatory Authority ("美国金融业监管局") 和 SEC 的要求制定发行销售规定,整个发行过程被严格地控制。SEC 对筹资量小于一定数目的小公司通过 DPO 方式上市有豁免条款,企业利用 DPO 来发行股票筹集资金不会受到诸多条件的限制。从 A 条例、D-504 条例和 SCOR 对上市条件的规定来看,这些几乎对上市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投资者的质量和股票的定价及交易都没有什么严格的规定,这给了小企业更大的自由空间。

 

4、DPO 发行的受众面广

一般说来,IPO 股票的投资者主要局限于机构投资者和与经纪人相关的个人投资者,资金的来源渠道不广。而且,对于小企业的股票,大的机构投资者一般不会太注意,个人投资者又会出于风险的考虑而更倾向于将资金投向大企业,这些因素严重地制约的小企业 IPO 发行的顺利进行。而 DPO 面向的投资者是所有Internet的使用者,也就是说,每一个普通的个人投资者通过Internet都有机会参与 DPO 新股的发行。发行受众面的拓宽使得小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变得通畅。

 

5、DPO 的信息交流便捷

一方面,由于 DPO 上市企业的信息的发布和更新大部分是通过网络来实现的,所以,对于投资者来说,通过互联网来获取自己所投资的公司的信息显然比传统的方式要更加方便;而且,在 DPO 股票的二级市场上,当在线的投资者参与竞价时,每一个投资者都能够在第一时间获知企业的信息和股票价格。另一方面,对于上市企业来说,它们可以更快捷地得到投资者的信息反馈和股票市场的波动,从而能够更好地进行企业决策。

 

不同公司经营和盈利模式都不同,也不是每家公司都适合 DPO。需要立即募集资金的公司仍需要投资银行协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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